一位臺灣孩子,要講英語,或寫英文,必經三個過程:
先想國語,再翻成英語,然後說出來; 先想中文,再翻成英文,然後寫出來。 有沒有句子的例外?當然有。 「Hi, bye, thanks」就是內化後的反射。有沒有孩子的例外?當然有。 能夠「內化反射」越多的,我們說越接近母語人士,口譯等級。
問題來了。雙語的「內化反射」,如何栽培?能否自學? 方法有三個。 1. 移民英美,隔年返台;再次渡洋,隔年復返;如是多次,洗三溫暖;中文英文,同時搞定;猶如洗烘,單機完成。 外交子弟,極多如是養成。 2. 翹英文課,狂追美劇,追到留級;留級在家,不改其志,狂聽洋歌,聽到被爸趕出去;出去跟外師共住,繼續追劇聽歌。 沒出國就能口譯的鳳麟人才,我當年逐一訪談過。劇、歌、小說。狂聽狂看就對了。別問一堆什麼字幕要不要開那些閒傢俱。隨你便。你有狂聽狂看嗎?問那麼多;做那麼少。 3. 別囉唆,跟我走。 跟著我,先養成「很、有、將」的思維慣式:一次三句就好。 慢慢,跟著我,讓句子變多; 慢慢,跟著我,讓句子變長; 慢慢,跟著我,讓句子變花俏。 慢慢。 慢慢。 慢慢。 這是我對語文的終極心得:先找到方法,然後慢慢。慢慢。慢慢。 而我親愛同胞的語文心法:先找到外師。然後快快快快快還不快。
我不把棋當回事,棋就不把我當回事。 我升國一的暑假,到舊光華商場去買了橘中秘,自學。(回想起來,我真是個古怪孩子,升高一暑假,我隻身赴美定居,也是托家人寄了一箱紫微斗數,自學。)言歸正傳:我不把棋當回事,棋就不把我當回事。 動機,決定一切。 在佛學,這叫發心;在人間,這叫初衷;在法庭,這叫蓄意;在宇宙,這叫愛。
教育分四塊,教法、教師、教材、教室。實驗教育若只是從體制內的教室,換到家裡客廳,換到其他場所,沒有人會同意,這就是一種最究竟的改變。
小一的孩子,七歲。 他們英文要見真章的時間,是幾歲? 我認為是大一那年:義務教獄的終點,涉入紅塵的起點。『太久了!』家長跳腳(不考,怎麼學?)『太扯了!』業者幫腔(不考,怎麼噱?)『太好了!』孩子歡呼(我想學啊,只是不想考。)
Super Bowl今年由Tom Brady跟Patrick Mahomes兩大主帥(是真的很帥)對決。 Brady是毋庸置疑的天下第一人,這居然是他十次打進超級盃!也是無庸置疑的即將下臺人,他竟然已43!
不論任何國家,任何語言,任何蠻荒無助時代,任何科技輔助時代,任何智商高低,任何貧富差距......孩子在跟師長「對話」之前,必經「學話」的階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