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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為志工

志工見證

  • 志工|黃鼠兒|特教老師
    「昨天是我離開校園進入職場後第一次參與志工活動。臺灣雙母語研究學會辦理的44音工作坊。因為爆場,任務從教材說明組調整到教學陪伴組 – – -陪與會者練習發音。 我的組別有六位,其中有一對母子。孩子約莫國中,酷酷的,愛理不理的,有點想又不想的,有點亮又暗暗的。媽媽,一位焦心的媽媽,很怕孩子又不要的媽媽,一直在觀察孩子反應的媽媽。 分組練習,第一輪,哎唷,好聽喔;第二輪,很可以ㄋㄟ;第三輪,可以回去嗆老師了;第四輪,不是吧,美國回來的。 他們都笑了。 工作坊結束,母子離開前,上前詢問練習得還好嗎?媽媽跟孩子都用力點頭回應「很不錯,可以試試看。」我回「真的齁,剛剛練習時很棒,一下就會。」「哥哥,再拚一次,加油!」 至剛剛,都還在想那抹笑容。 跟我家女兒一樣,對學外語充滿信心的笑容。」
  • 志工|賴瑀恩|特教老師
    擔任學會志工不是「媽媽」要做的事, 所以我是帶著「社會參與」的心情在做這件事, 在家人面前,我是女兒、是姊姊、是妹妹, 在家庭裡,我是老婆、是媽媽, 在師資班裡,我是學生。 在職場裡,我是員工、我是同事、我是老師。 許多身分裡的生命經驗都在身體裡, 但在志工的身分裡,我就是我自己。 我才3年,老師30年。 美國6年,老師30年。 這三年,感覺好快又好久⋯ 好快是⋯ 時間從師資五班來到師資十班了, 好久是⋯ 可以出動自己的工作坊回來了 臺南44音雙語工作坊,是臺灣的首場 座位坐滿是應該的, 但整場學員都大聲開口的練習發音, 這是前所未見的, 這個前所未見不是偶然, 是蕭博士早已為臺灣孩子準備好的工具 昨天的工作坊, 就是師資一班大學姐們, 帶上師資班的學弟妹, 提著老師給我們的工具箱 用實際互動跟參與, 讓大家知道「地球上」此時此刻, 歐美國家頒布的閱讀金字塔, 就是蕭博士這三十年來始終如一的初衷 像灰姑娘一樣在午夜十二點前到家, 脱下像玻璃鞋一樣的黑T, for you ,for me ,Formosa! 我是臺灣雙母語研究學會的志工, 臺南首場,我在我榮幸。
  • 志工|陳執中|時任秘書長
    臺灣雙母語研究學會非常幸運,有著許多認真到不行、可愛到不行、溫暖到不行的志工老師們一起陪伴與成長。 這兩個月的《英語44音工作坊》,北、中、南三地,總計八十多位志工老師投入,從事前籌備、事中執行,到活動善後等等,都有著許許多多老師的身影。感謝您們,總是有義氣! 好喜歡我們邀請志工老師時,大家的各種回覆: 「Yes I do」 「我願意!!!」 「靠米印」 「Count me in」 「當然願意😍😍😍」 「謝謝給我學習的機會。」 「謝謝學會的邀請~~~」 還有那種明明就跨北中南縣市的,但是很有使命感的… 「請問週日缺志工嗎?如果有我可以做的事,請算我一份好嗎?」 「老師好,請問週日的活動還有需要志工嗎?我來排休共襄盛舉一下」 更有那種把整個學會大小事都當作人生大事在籌備給建議的… 非常感恩與珍惜,為了共同理想而相聚在這裡的每個生命。

志工招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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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工招募

志工服勤時數認定標準

一、 辦法說明:

  1. 為因應社會發展趨勢,配合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日公布施行之「志願服務法」,特訂定此辦法,經第五屆第三次常理會通過後執行。
  2. 本會定期舉辦志工基礎訓練,內容為:志願服務的內涵(2小時)、志願服務倫理(2小時)、自我了解與自我肯定(2小時)、志願服務經驗分享(2小時)、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(2小時)、志願服務發展趨勢(2小時)。
  3. 本會不定期舉辦各工作委員會教育訓練,等同於「志願服務法」規範之特殊訓練,已參加過之志工不需重新受訓;唯新增設之教育訓練,總時數須超過12小時。
  4. 完整參加基礎訓練且無遲到早退者,將頒給基礎教育訓練結業證書,加上特殊教育訓練證書,即可回秘書處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。
  5. 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,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,得檢具證明文件(志願服務紀錄冊)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,憑志願服務榮譽卡得免費,進入收費之公立風景區、未編定座次之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。
  6. 依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規定,紀錄冊之登錄需記載服務項目,服務時數則指實際提供服務之時數,不含往返時間。
  7. 本會志工服勤時數認定標準請參閱服勤時數計算原則,以實際發生及客觀公平為訂定標準,服勤種類增加時得由秘書處提案常理會修訂。
  8. 本辦法自公布日施行。

二、 服勤時數計算原則:

  1. 本會常設13個工作委員會詳列為:解說教育委員會、兒童教育委員會、親子教育委員會、特殊教育委員會、綠色生活地圖委員會、推廣講師委員會、棲地管理委員會、鄉土關懷委員會、研究發展委員會、自然中心發展委員會、國際事務委員會、原住民委員會、資訊管理委員會。秘書處得就會務之發展提案常理會增(刪)常設工作委員會。
  2. 因應會務發展及工作任務編列之長期、短期工作小組,亦適用本計算原則。
  3. 依各工作委員會任務性質,大致可分為下列幾項:

    a. 執行委員會目標任務及本會之各項活動:依實際時數計算,半天(上午、下午、晚上)最多以3小時計、白天(上午至下午)最多以6小時計、全天(上午至晚上或過夜)最多以9小時計。活動編制內的人員才允與計算。

    例如:解說教育、兒童教育、特殊教育、自然中心等委員會之活動探勘與帶領,親子教育委員會之團集會,推廣講師委員會之對外演講,棲地管理委員會之現地調查,鄉土關懷委員會之議題參與及現場勘查,綠色生活地圖委員會之地圖繪製與踏查,其餘工作委員會、工作小組之定期與不定期活動。本會地球日、夏至關燈、園遊會支援、會慶活動等亦包含在內。

    b. 協助委員會教育訓練:會議籌備期之時數認定:半天算2小時、白天算4小時、全天算6小時。課程辦理期之輔導員時數計算比照表定之課程時數。
    例如:各工作委員會舉辦之教育訓練、工作坊、座談會或研討會。

    c. 協助本會及工作委員會組織發展:各式幹部會議召開之時數認定:半天算2小時、白天算4小時、全天算6小時。
    例如:會員代表大會、理監事會、分會長會議、常務理事會、分會幹部會議、工作委員會之常委會、小組長會議。

    d. 其他基礎任務:
  • 解說定點觀察及團集會籌備:半天算1小時、白天算2小時,每次最多算2小時。
  • 報導寫作:以字數統一標準,每千字以3小時計。
    (限以議題報導或專題製作為主,含事前資料之準備)

e. 各志工群組自行舉辦之聯誼與成長性質聚會不列入服勤時數計算。例如:室內聚、同樂會、讀書會等。

三、 認證權責及機制:

  1. 依各服勤內容及任務性質,認證權責及機制可分為下列幾項:

    a. 執行委員會目標任務及本會之各項活動:
  • 執行委員會目標任務:由各委員會下設之小組組長負責認證或指定專人負責,於志願服務紀錄冊上進行登錄。
  • 執行本會之各項活動:由活動召集人負責認證或指定專人負責,於志願服務紀錄冊上進行登錄。

    b. 協助委員會教育訓練:由教育訓練召集人負責認證或指定專人負責,於志願服務紀錄冊上進行登錄。

    c. 協助本會及工作委員會組織發展:由各會議主席負責認證或指定專人負責,於志願服務紀錄冊上進行登錄。

    d. 其他基礎任務:
  • 解說定點觀察及團集會籌備:由各定點小組長及各團團長負責認證或指定專人負責,於志願服務紀錄冊上進行登錄。
  • 報導寫作:由刊物出版召集人負責認證或指定專人負責,於志願服務紀錄冊上進行登錄。
  1. 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,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,得檢具證明文件(志願服務紀錄冊)及一吋照片兩張,向秘書處(隸屬部門或分會)提出申請,由總會會員服務部彙總向農委會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。
  2. 志工服務滿三千小時以上,得填具「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蹟表」及檢附「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」於每年7月底前向秘書處(隸屬部門或分會)提出申請,由總會會員服務部彙總於八月底前向農委會彙送申請資料,由內政部進行審查及核定獎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