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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 1?不可!

今年七月,美國前教育部副部長 Susan B. Neuman
出版了一本名為 Reading Reform Across America:A Survey of State Legislation
(《美國的英文教改:各州法案的普查報告》)
報告中指出,美國現在有34個州,立法明文提及,
小學生學英文,小學老師教英文,
都要遵守 SoR,也就是 Science of Reading,
也就是美加澳英,四國政府,
分別在2000、2003、2005、2006都正式背書的,
「有科學實證的英文閱讀教學法」的,
五個階段:
1. PA,Phonemic Awareness,音素覺察。
2. Phonics,自然發音法,或自然拼讀法。
3. Fluency,快速略讀,也就是不背單字,只拚速度。
4. Vocabulary and Grammar,單字文法,也就是臺灣熟悉的學英文
5. Reading Comprehension,閱讀理解,也就是正式識字了,可以開始讀書。
▪這已經是白紙黑字到毫無灰色地帶了
▪隨便上網搜尋PA您都會看到眼花撩亂

雖然世界局勢已經發展至此,但是,
我們教育部的課綱,我們全臺灣的教室,
您的孩子,您的孫子,搞不好您自己,
都還是直接學 phonics。
Phonics,清清楚楚,編號2。
PA,清清楚楚,編號1。
▪您要小心邏輯的誤區
▪跳過 PA 學 phonics 的後果
▪不是學不會英文
▪跳過 PA 學 phonics 的後果
▪是學不好英文
而這個惡果,英文學越久,會越明顯!
誰都逃不掉!連外文系教授都逃不掉!

擺在您我面前的,有三個事實:
1. 臺灣有120萬位小學生,都在「苦學英文」,又學不會。
2. 學英文的順序,美國政府說:1、2、3、4、5。
3. 我們政府說:2、3、4、5。
英文為什麼老是「苦學不會」?
我們終於都看懂了。
那,我們要怎麼辦?

美加澳英,四國都在學英文,都在1、2、3、4、5。
我們臺灣,孩子都在學英文,都在2、3、4、5。
那個天缺的1,叫做 PA。
你管那個 PA 在教什麼?
那不是你的工作跟責任。
你的責任,是問問自己:這件事,到底真的假的?
若是真的,那還要說嗎?
PA 給我來一份!

反正 PA 我們臺灣孩子,是學定了。